← 卷十一 · 奏议

节选自《董仲舒》· 对贤良策一|第 13 段,共 20 段

董仲舒 · 对贤良策一(13)

本段节选自《经史百家杂钞》第十一卷奏议,董仲舒·《对贤良策一》|第 13 段,共 20 段

董仲舒

董仲舒是西汉的大儒,他向汉武帝建议“罢黜百家,独尊儒术”,让儒家成为了此后两千年中国文化的正统。他还提出了“天人感应”的理论,把天道和人事联系起来,对后世影响深远。可以说,他是中国思想史上承前启后的关键人物。

对贤良策一

这篇《对贤良策一》是西汉大儒董仲舒在汉武帝元光元年(公元前134年)应贤良方正科考试时呈上的对策。文章采用“策问”与“对策”的文体,董仲舒借此系统阐述了“天人感应”与“大一统”思想,建议罢黜百家、独尊儒术,为汉代治国奠定了理论基础。

原文

刑者不可任以治世,犹阴之不可任以成岁也。为政而任刑,不顺于天,故先王莫之肯为也。今废先王德教之官,而独任执法之吏治民,毋乃任刑之意与?孔子曰:“不教而诛谓之虐。”虐政用于下,而欲德教之被四海,故难成也。

一句话

专用刑罚治世违背天道,正如不能单用阴完成一年;要德教在先,避免暴虐。

慢慢读

刑罚不能单独用来治理天下,就像阴不能单独完成一年的时序。施政专用刑罚,不顺从天意,所以先王没有肯这样做的。如今废除了先王设立的德教官员,却只任用执法的官吏来治理百姓,这岂不是偏向用刑吗?孔子说:“不教化就诛杀叫作暴虐。”暴虐的政令施加于下,却想让德教覆盖天下,所以难以成功。

关键词
  • 任刑专凭刑罚治理,不注重教化。
  • 不教而诛不对民众进行教化就直接处罚。
  • 虐政暴虐的政治措施。
析结构

先用类比(阴不可成岁)论证刑不可独治;接着指出现实中废德官而任执法吏的偏向;再引孔子批评“不教而诛”为虐政;最后说明此做法使德教难以实现。

启示

批评或惩罚别人前,先问问自己有没有给对方明确的指引和教导。先教后罚,才是负责任的做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