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节选自《班固》· 汉书·李广苏建传|第 47 段,共 63 段

班固 · 汉书·李广苏建传(47)

本段节选自《经史百家杂钞》第十八卷传志,班固·《汉书·李广苏建传》|第 47 段,共 63 段

班固

班固是东汉的史学家和文学家,他花费二十多年心血写成了《汉书》,这部书开创了断代史的先河,与《史记》并称“史汉”。他文采斐然,才华横溢,在中国史学史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。

汉书·李广苏建传

《李广苏建传》出自东汉班固的《汉书》,是纪传体史书中的合传。班固秉承父志修史,记述西汉人物。这篇传记讲述了李广英勇却不得封侯的悲壮人生,以及苏建(附苏武)出使匈奴的忠贞气节,意在彰显汉代将领的功勋与风骨。

原文

武益愈,单于使使晓武。会论虞常,欲因此时降武。剑斩虞常已,律曰:“汉使张胜谋杀单于近臣,当死,单于募降者赦罪。”举剑欲击之,胜请降。律谓武曰:“副有罪,当相坐。”武曰:“本无谋,又非亲属,何谓相坐?”复举剑拟之,武不动。律曰:“苏君,律前负汉归匈奴,幸蒙大恩,赐号称王,拥众数万,马畜弥山,富贵如此。

一句话

单于借审判之机逼苏武投降,卫律杀虞常、逼张胜后,又以连坐威胁苏武,苏武不畏威逼,卫律转而炫耀自身富贵诱降。

慢慢读

苏武的伤逐渐痊愈,单于派使者通知苏武。恰逢审判虞常,想借此机会迫使苏武投降。剑斩虞常之后,卫律说:‘汉朝使者张胜谋杀单于的近臣,应当处死,但单于招募投降的人可以赦免罪过。’举剑要击打张胜,张胜请求投降。卫律对苏武说:‘副官有罪,应当连坐。’苏武说:‘我本来就没有参与谋划,又不是他的亲属,怎么能说连坐?’卫律又举起剑作势要砍,苏武纹丝不动。卫律说:‘苏君,我卫律从前背叛汉朝归附匈奴,幸运地蒙受大恩,被赐号封王,拥有部众数万,马和牲畜满山,富贵到如此地步。’

关键词
  • 单于匈奴部落联盟的首领称号,相当于匈奴的君主。
  • 会论虞常‘会’指恰逢、正当;‘论’指审理、判决。即正赶上审判虞常(虞常为苏武随从,因参与谋反被擒)。
  • 当死‘当’是法律术语,指判处。意为按律当处死。
  • 相坐古代法律中的连坐制度,指一人犯罪,其亲属、同僚或相关之人连带受罚。
  • 拟之‘拟’指比划、做样子,此处指卫律举剑在苏武面前作出要砍的样子。
启示

面对胁迫,苏武深知‘不知情、非亲属’即无罪,这种对正义的坚持在今天同样适用:不必因他人之过或外界的压力而轻易妥协,守住自己的底线才能立于不败之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