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段节选自《经史百家杂钞》第十九卷传志,陈寿·《三国志·诸葛亮传》|第 18 段,共 47 段
陈寿是西晋的史学家,他撰写的《三国志》是“二十四史”之一,与《史记》《汉书》《后汉书》并称“前四史”。这本书记述了三国时期的历史,文笔简洁,评价公允,是研究那段风云年代最重要的文献。
《诸葛亮传》出自西晋史学家陈寿所著的《三国志》,写于三国结束后的稳定时期。这是一篇史书人物列传,以简洁客观的笔法记录诸葛亮一生,展现其治国才能与忠诚品格,读来如听老友讲述一位智者的传奇。
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,宜付有司论其刑赏,以昭陛下平明之理,不宜偏私,使内外异法也。侍中、侍郎郭攸之、费祎、董允等,此皆良实,志虑忠纯,是以先帝简拔以遗陛下。愚以为宫中之事,事无大小,悉以咨之,然后施行,必能裨补阙漏,有所广益。
诸葛亮继续上疏,建议依法公正赏罚,并推荐郭攸之等贤臣参与宫中事务决策。
如有作奸犯科和行忠善的人,应交付有关部门论定赏罚,以显示公平明察,不应偏私导致内外法令不一。侍中郭攸之、费祎、董允等人都善良忠实,先帝选拔来留给陛下。我认为宫中事无论大小都应咨询他们再施行,一定能弥补缺漏、获得更多益处。
上疏分两层:先讲执法应公正内外一致,后推荐具体贤臣,强调咨询后再行事。
公正公平是管理的基础,同时善于任用可靠之人能提升决策质量与执行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