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节选自《荀子》· 议兵篇|第 17 段,共 33 段

荀子 · 议兵篇(17)

本段节选自《经史百家杂钞》第一卷论著,荀子·《议兵篇》|第 17 段,共 33 段

荀子

荀子是战国末期的儒家大师,他主张“性恶论”,强调后天教育和礼法约束的重要性。他的思想既继承儒家传统,又融合法家元素,对后世政治哲学影响深远,堪称先秦思想的集大成者。

议兵篇

这是战国末年荀子与弟子讨论军事问题的记录,大约写于公元前三世纪。文章采用对话体形式,通过荀子与临武君、陈嚣等人的辩论,系统阐述了儒家对战争的看法——强调仁义为本、民心向背才是用兵的根本,反对当时流行的诡诈战术和单纯依赖武力。全文既体现了战国兵家思想的交锋,又展现了荀子将军事纳入儒家道德体系的独特视角。

原文

孙卿子曰:“将死鼓,御死辔,百吏死职,士大夫死行列。闻鼓声而进,闻金声而退,顺命为上,有功次之。令不进而进,犹令不退而退也,其罪惟均。不杀老弱,不猎禾稼,服者不禽,格者不舍,奔命者不获。凡诛,非诛其百姓也,诛其乱百姓者也。百姓有捍其贼,则是亦贼也。以故顺刃者生,苏刃者死,奔命者贡。

一句话

荀子借军事论述为政之道,强调各司其职、服从命令、不滥杀无辜,旨在诛乱而非害民。

慢慢读

荀子说:“将领应战死于鼓旁(指挥岗位),驭手应战死于缰绳旁(驾车岗位),各级官吏应死于职守,士大夫应死于作战行列中。听到鼓声就前进,听到鸣金声就后退,服从命令是第一位的,建立战功在其次。命令不准前进却前进,就如同命令不准后退却后退一样,两者的罪过是相等的。不杀害老弱,不践踏庄稼,对降服的不捉拿,对抵抗的不放过,对逃命的不追捕。凡行诛罚,不是诛罚对方的百姓,而是诛罚祸乱百姓的人。如果百姓中有保护那些贼人的,那么他也就成了贼人。因此,顺着刀锋(不抵抗)的就让他活,逆着刀锋(抵抗)的就处死,逃命来归附的就献上(或收容,存疑)。”

关键词
  • 死鼓指将领至死坚守在指挥战鼓的岗位上,象征恪尽职守,以身殉职。
  • 死辔指驾车的驭手至死抓住缰绳,同样比喻忠于职守。
  • 服者不禽对已经降服的人不加以擒拿、迫害。禽,通“擒”。
  • 格者指抵抗、格斗的人。
  • 奔命者贡对逃命来归附的人予以接纳或使其献上诚意(“贡”字在此处解释存疑,一说为“置”,即放置、不追究;一说为献上,引申为收容)。
析结构

这段文字采用“总-分-总”的递进结构展开。首先总述军队中从将领到士兵都应各守其位、死守其责(将死鼓…士大夫死行列)。接着,具体阐述行动准则:一是服从号令(闻鼓声而进…其罪惟均),二是战场纪律与人道原则(不杀老弱…奔命者不获)。然后,将军事行动上升到政治原则,点明诛罚的对象是“乱百姓者”而非百姓,并划清了敌我界限(百姓有捍其贼,则是亦贼也)。最后,用“顺刃者生,苏刃者死,奔命者贡”作为总结,重申了区别对待、赏罚分明的核心思想。

启示

在工作中,明确自己的职责边界并坚守它,比盲目追求功劳更重要;处理矛盾时,分清问题的核心与无关人员,能避免不必要的伤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