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段节选自《经史百家杂钞》第二十五卷典志,欧阳修·《新唐书·兵志》|第 8 段,共 61 段
他是北宋文坛的领袖,诗文革新运动的倡导者,也是《新唐书》《新五代史》的主编。一生为官清正,爱提携后进,苏轼、曾巩都曾受他赏识。他的散文《醉翁亭记》里那句“醉翁之意不在酒”,至今仍是我们常用的典故。
这是《唐书》中的一篇专志,由北宋欧阳修等人编撰。作为史书体裁的“志”,它系统记载了唐代军事制度的演变,从府兵到募兵,意在总结唐代武功盛衰的教训。读来能清晰了解唐王朝的兵制脉络。
士以三百人为团,团有校尉;五十人为队,队有正;十人为火,火有长。火备六驮马。凡火具乌布幕、铁马盂、布槽、锸、、凿、碓、筐、斧、钳、锯皆一,甲床二,鎌二;队具火钅赞一,胸马绳一,首羁、足绊皆三;人具弓一,矢三十,胡禄、横刀、砺石、大觿、毡帽、毡装、行藤皆一,麦饭九斗,米二斗,皆自备,并其介胄、戎具藏于库。有所征行,则视其入而出给之。其番上宿卫者,惟给弓矢、横刀而已。
府兵的编制以团、队、火为单位,详细规定了个人与集体的装备以及自备与公发的规则。
士兵以三百人为一团,团有校尉;五十人为一队,队有队正;十人为一火,火有火长。一火配备六匹驮马。凡是火具:乌布幕、铁马盂、布槽、锸、锹、凿、碓、筐、斧、钳、锯各一件,甲床两件,镰刀两件;队具:火钅赞一件,胸马绳一件,首羁、足绊各三件;个人装备:弓一张,箭三十支,胡禄(箭袋)、横刀、磨刀石、大觿(解结锥)、毡帽、毡装、绑腿各一件,麦饭九斗,米二斗,都是自备,并且他们的甲胄、戎具存放在库中。有所征行时,则根据他们的身份而发放装备。那些轮番上京宿卫的,只供给弓矢和横刀而已。
按单位从小到大(团→队→火)说明编制,再分火具、队具、人具三层罗列装备,最后说明装备存放与发放原则,条理分明。
详细的标准作业程序(SOP)和物资清单能保障后勤效率,自备与公发分离可避免浪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