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段节选自《经史百家杂钞》第二十五卷典志,欧阳修·《新唐书·兵志》|第 28 段,共 61 段
他是北宋文坛的领袖,诗文革新运动的倡导者,也是《新唐书》《新五代史》的主编。一生为官清正,爱提携后进,苏轼、曾巩都曾受他赏识。他的散文《醉翁亭记》里那句“醉翁之意不在酒”,至今仍是我们常用的典故。
这是《唐书》中的一篇专志,由北宋欧阳修等人编撰。作为史书体裁的“志”,它系统记载了唐代军事制度的演变,从府兵到募兵,意在总结唐代武功盛衰的教训。读来能清晰了解唐王朝的兵制脉络。
高宗龙朔二年,始取府兵越骑、步射置左右羽林军,大朝会则执仗以卫阶陛,行幸则夹驰道为内仗。武后改百骑曰“千骑”。中宗又改千骑曰“万骑”,分左、右营。及玄宗以万骑平韦氏,改为左右龙武军,皆用唐元功臣子弟,制若宿卫兵。是时,良家子避征戍者,亦皆纳资隶军,分日更上如羽林。
高宗时正式设立羽林军,武后、中宗、玄宗时期不断改名和扩充,并出现了纳资隶军的制度,使禁军成分复杂化。
高宗龙朔二年,开始从府兵中的越骑、步射中选取人员设置左右羽林军,在大朝会时执仗守卫台阶,出行时夹驰道充当内仗。武后将“百骑”改为“千骑”。中宗又将“千骑”改为“万骑”,分为左右营。到玄宗时,用万骑平定韦氏之乱,改为左右龙武军,都用唐元功臣的子弟,制度如同宿卫兵。这时候,一些良家子弟为了逃避征戍,也缴纳财物挂名隶属军队,分日轮换值勤,如同羽林军。
按高宗、武后、中宗、玄宗四个时期的时间顺序,依次说明禁军名称的变化和制度演变,最后补充纳资隶军的新现象。
当制度允许用金钱替代义务时,往往会导致核心团队素质下降;保持制度的纯粹性需要警惕权力寻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