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段节选自《经史百家杂钞》第十九卷传志,班固·《汉书·杨胡朱梅云传》|第 7 段,共 40 段
班固是东汉的史学家和文学家,他花费二十多年心血写成了《汉书》,这部书开创了断代史的先河,与《史记》并称“史汉”。他文采斐然,才华横溢,在中国史学史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。
这部《杨胡朱梅云传》是《汉书》里一篇很特别的合传,写于东汉班固之手。他收录了杨王孙、胡建、朱云、梅福、云敞五位有骨气的西汉人物,他们个个特立独行、敢言直谏,班固借他们的故事,想让我们看到乱世中那些不随波逐流的真性情。
建指监御史曰:“取彼。”走卒前曳下堂皇。建曰:“斩之。”遂斩御史。护军诸校皆愕惊,不知所以。建亦已有成奏在其怀中,遂上奏曰:“臣闻军法,立武以威众,诛恶以禁邪。今监御史公穿军垣以求贾利,私买卖以与士市,不立刚毅之心,勇猛之节,亡以帅先士大夫,尤失理不公。用文吏议,不至重法。
胡建当场斩杀御史,并取出怀中奏章,引述军法说明诛杀理由。
胡建指着监御史说:“抓住他。”走卒上前将其拽下厅堂。胡建说:“斩了他。”于是斩了御史。护军诸校都很惊愕,不知原因。胡建已将奏章写好在怀中,于是上奏说:“臣闻军法,建立武事以威吓众人,诛杀恶人以禁止奸邪。如今监御史公然打通军墙以求商利,私自买卖与士卒交易,不树立刚毅之心、勇猛之节,无以表率士大夫,尤其失理不公。若用文吏议罪,不至于重法。”
先记叙行刑动作,再描述众人反应,最后以奏章内容展开,先总论军法原则,再列举御史罪行,然后指出文吏量刑过轻。
行动前准备好充分理由,既能为行为提供依据,也能减少事后争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