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段节选自《经史百家杂钞》第八卷序跋,班固·《汉书艺文志》|第 54 段,共 109 段
班固是东汉的史学家和文学家,他花费二十多年心血写成了《汉书》,这部书开创了断代史的先河,与《史记》并称“史汉”。他文采斐然,才华横溢,在中国史学史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。
班固的《汉书·艺文志》作于东汉初期,是我国第一部史志目录。它承刘向、刘歆《七略》而来,以六艺、诸子、诗赋、兵书、数术、方技六类著录典籍,意在“辨章学术,考镜源流”,是了解先秦至汉代学术流变的重要文献。
《法家言》二篇。不知作者。
右法十家,二百一十七篇。
法家者流,盖出于理官。信赏必罚,以辅礼制。《易》曰“先王以明罚饬法”,此其所长也。及刻者为之,则无教化,去仁爱,专任刑法而欲以致治,至于残害至亲,伤恩薄厚。
《邓析》二篇。郑人,与子产并时。
《尹文子》一篇。说齐宣王。先公孙龙。
《公孙龙子》十四篇。赵人。
班固总结法家著作总数,概述法家流派源出理官、特点为信赏必罚,并指出其流弊为专任刑法而失教化。
《法家言》二篇。作者不详。
以上法家共十家,二百一十七篇。
法家这一流派,起源于司法官。他们讲究赏罚必信,以辅助礼制。《易经》说:“先王用严明的刑罚来整饬法令”,这是他们的长处。等到刻薄的人来做,就会没有教化,抛弃仁爱,专门依靠刑法想达到治理,以至于残害至亲,伤害恩情、刻薄对人。
《邓析》二篇。郑国人,与子产同时。
《尹文子》一篇。曾游说齐宣王。生活在公孙龙之前。
《公孙龙子》十四篇。赵国人。
先以《法家言》过渡,然后总结法家总数量;接着以“盖出于理官”说明法家渊源,用“信赏必罚……此其所长也”正面肯定,再用“及刻者为之”转折指出流弊;最后附列《邓析》《尹文子》《公孙龙子》等名家著作,为下一段过渡。
制度执行需要公正,但不能只靠刑罚而放弃教化和人情,否则会走向极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