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段节选自《经史百家杂钞》第二十四卷典志,司马迁·《史记·平准书》|第 10 段,共 44 段
司马迁是西汉的一位史学家,命运坎坷却意志坚韧。他倾尽心血写成的《史记》,是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,记录了从黄帝到汉武帝三千年的历史。这本书不仅是史学的典范,文笔也极富感染力,被誉为“史家之绝唱,无韵之离骚”,深刻影响了后世的文化与精神。
《平准书》是司马迁《史记》中的一篇经济专论,写于汉武帝时期,那时国家财政政策变动频繁。它像一篇经济史笔记,详细记录了汉初到武帝时的物价、货币与官府调控,想借此探讨国家敛财与百姓生计的平衡之道。
自公孙弘以春秋之义绳臣下取汉相,张汤用峻文决理为廷尉,於是见知之法生,而废格沮诽穷治之狱用矣。其明年,淮南、衡山、江都王谋反迹见,而公卿寻端治之,竟其党与,而坐死者数万人,长吏益惨急而法令明察。
公孙弘以经术严法辅政,引发告密株连,谋反案导致数万人被处死。
自从公孙弘用《春秋》的义理约束臣下而担任丞相,张汤用严峻的条文决断案件而担任廷尉,于是‘见知’的法律产生了,而‘废格’‘沮诽’穷治的狱案开始使用。第二年,淮南王、衡山王、江都王谋反的迹象被发现,公卿大臣寻找借口审查他们,最终穷究他们的党羽,连坐被处死的有数万人,官吏更加惨酷急迫,法令严明苛察。
先交代法律背景:公孙弘、张汤主政,严法兴起;再通过具体的淮南等谋反案展现株连之广、死亡之众;最后总结官吏作风与法令特点。从制度到事件,由因到果。
严格执法若缺乏制约,极易演变为酷刑和冤案,权力必须被关进笼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