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段节选自《经史百家杂钞》第二十四卷典志,司马迁·《史记·平准书》|第 16 段,共 44 段
司马迁是西汉的一位史学家,命运坎坷却意志坚韧。他倾尽心血写成的《史记》,是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,记录了从黄帝到汉武帝三千年的历史。这本书不仅是史学的典范,文笔也极富感染力,被誉为“史家之绝唱,无韵之离骚”,深刻影响了后世的文化与精神。
《平准书》是司马迁《史记》中的一篇经济专论,写于汉武帝时期,那时国家财政政策变动频繁。它像一篇经济史笔记,详细记录了汉初到武帝时的物价、货币与官府调控,想借此探讨国家敛财与百姓生计的平衡之道。
又造银锡为白金。以为天用莫如龙,地用莫如马,人用莫如龟,故白金三品:其一曰重八两,圜之,其文龙,名曰“白选”,直三千;二曰以重差小,方之,其文马,直五百;三曰复小,撱之,其文龟,直三百。令县官销半两钱,更铸三铢钱,文如其重。盗铸诸金钱罪皆死,而吏民之盗铸白金者不可胜数。
又用银锡制作白金三品,并改铸三铢钱,严禁盗铸。
又用银和锡制作白金。认为天上用的莫过于龙,地上用的莫过于马,人用的莫过于龟,所以白金分三种:第一种重八两,圆形,花纹是龙,名叫“白选”,价值三千钱;第二种重量稍小一点,方形,花纹是马,价值五百钱;第三种更小,椭圆形,花纹是龟,价值三百钱。命令官府销毁半两钱,改铸三铢钱,钱上的文字就是重量。偷着铸造各种金钱的,一律处以死刑,但官吏百姓盗铸白金的仍然数不胜数。
先说明造白金的理由(龙、马、龟的象征),再分述三种白金的规格和价值,接着交代改铸三铢钱,最后提到严刑禁令与盗铸仍不止的后果。
货币改革若只靠强制法令和重刑,而缺乏经济基础支撑,往往难以真正遏制民间盗铸行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