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段节选自《经史百家杂钞》第二十四卷典志,司马迁·《史记·平准书》|第 30 段,共 44 段
司马迁是西汉的一位史学家,命运坎坷却意志坚韧。他倾尽心血写成的《史记》,是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,记录了从黄帝到汉武帝三千年的历史。这本书不仅是史学的典范,文笔也极富感染力,被誉为“史家之绝唱,无韵之离骚”,深刻影响了后世的文化与精神。
《平准书》是司马迁《史记》中的一篇经济专论,写于汉武帝时期,那时国家财政政策变动频繁。它像一篇经济史笔记,详细记录了汉初到武帝时的物价、货币与官府调控,想借此探讨国家敛财与百姓生计的平衡之道。
其后二岁,赤侧钱贱,民巧法用之,不便,又废。於是悉禁郡国无铸钱,专令上林三官铸。钱既多,而令天下非三官钱不得行,诸郡国所前铸钱皆废销之,输其铜三官。而民之铸钱益少,计其费不能相当,唯真工大奸乃盗为之。
赤侧钱又贬值作废,于是禁止各郡国铸钱,统一由京城上林三官铸造,非三官钱不得流通,民间私铸因成本太高而减少。
此后两年,赤侧钱也贬值了,百姓巧用法律的漏洞使用它,很不方便,于是也废止了。于是全面禁止各郡国铸钱,专门让上林三官铸造。钱币数量充足以后,朝廷下令天下不是三官铸造的钱不准流通,各郡国以前所铸的钱一律废止并熔化成铜,上缴给三官。民众私自铸钱越来越少,因为计算成本得不偿失,只有真正技术高超的大奸商才敢暗中盗铸。
先反馈赤侧钱的结果(贱、废),然后采取新政策(禁郡国、专三官),最后说明政策效果(私铸减少、成本考量),呈因果演进。
统一标准可以规范市场,但关键要让铸币成本高于私铸收益,才能真正杜绝偷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