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段节选自《经史百家杂钞》第二十四卷典志,司马迁·《史记·平准书》|第 21 段,共 44 段
司马迁是西汉的一位史学家,命运坎坷却意志坚韧。他倾尽心血写成的《史记》,是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,记录了从黄帝到汉武帝三千年的历史。这本书不仅是史学的典范,文笔也极富感染力,被誉为“史家之绝唱,无韵之离骚”,深刻影响了后世的文化与精神。
《平准书》是司马迁《史记》中的一篇经济专论,写于汉武帝时期,那时国家财政政策变动频繁。它像一篇经济史笔记,详细记录了汉初到武帝时的物价、货币与官府调控,想借此探讨国家敛财与百姓生计的平衡之道。
诸作有租及铸,率缗钱四千一算。非吏比者三老、北边骑士,轺车以一算;商贾人轺车二算;船五丈以上一算。匿不自占,占不悉,戍边一岁,没入缗钱。有能告者,以其半畀之。贾人有市籍者,及其家属,皆无得籍名田,以便农。敢犯令,没入田僮。”
天子乃思卜式之言,召拜式为中郎,爵左庶长,赐田十顷,布告天下,使明知之。
详述算缗令的具体税率、惩罚措施,并限制商人购买田地,最后褒奖卜式。
各种手工业有租税和铸造的,按缗钱四千缴纳一算。不是官吏但相当于三老、北边骑士的,轺车每辆纳税一算;商人轺车每辆纳税二算;长度五丈以上的船只每艘纳税一算。隐瞒不自行申报,或申报不全的,罚戍边一年,没收其缗钱。有人能告发的,将没收的钱一半赏给告发者。商人在市籍的,连同家属,都不允许购置田地,以便利农耕。有敢违犯禁令的,没收田地及僮仆。于是天子想起卜式的话,召见并任命卜式为中郎,赐爵左庶长,赐田十顷,布告天下,让百姓都知道这件事。
承前继续讲算缗令具体税率和惩罚,然后是限制商人购置田地,最后转向天子褒奖卜式作为示范。并列结构。
税收政策应公平合理,同时要树立为国分忧的榜样,激励更多人支持国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