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段节选自《经史百家杂钞》第十三卷奏议,苏轼·《上皇帝书》|第 9 段,共 63 段
苏轼是北宋时期的文学巨匠、书法家和政治家,他的一生充满传奇色彩。作为“唐宋八大家”之一,他的诗词豪放洒脱,既有“大江东去”的壮阔,也有“明月几时有”的深情。在书法上,他与黄庭坚、米芾、蔡襄并称“宋四家”。尽管仕途坎坷,屡遭贬谪,但他始终保持着豁达乐观的人生态度,这种精神也深深影响了后世。
这篇《上皇帝书》写于宋神宗熙宁年间,正是王安石变法如火如荼的时候。苏轼以奏议体上书,直陈新法之弊,言辞恳切,意在劝谏君王体恤民情、慎行改革。文章既是政论,也流露了他忧国忧民的情怀。
然而莫之顾者,徒曰我无其事,又无其意,何恤于人言。夫人言虽未必皆然,而疑似则有以致谤。人必贪财也,而后人疑其盗。人必好色也,而后人疑其淫。何者?未置此司,则无此谤,岂去岁之人皆忠厚,而今岁之人皆虚浮?孔子曰:“工欲善其事,必先利其器。”又曰:“必也正名乎。
面对议论,不能只辩解“没有其事”,因为疑似就会招谤,应当正名。
但是没有人顾及这些,只是说:“我没有那些事,又没有那些意思,何必担忧别人的言论?”别人的言论虽然不一定都对,但类似的情况就会招致毁谤。一个人必定是贪财的,别人才怀疑他偷盗;必定是好色的,别人才怀疑他淫乱。为什么?没有设立这个司,就没有这些谤言。难道去年的人都是忠厚,今年的人都虚浮吗?孔子说:“工匠要干好他的活,必须先磨快他的工具。”又说:“一定要先正名分啊。”
先提出对方的辩解(我无其事,何恤人言),然后反驳(疑似致谤),并用比喻(贪财疑盗,好色疑淫)说明原因,最后引用孔子的话强调正名的重要性。
面对质疑,不能只澄清“我没有”,而要反思自身行为是否给人把柄,所谓“名不正则言不顺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