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段节选自《经史百家杂钞》第十三卷奏议,苏轼·《上皇帝书》|第 26 段,共 63 段
苏轼是北宋时期的文学巨匠、书法家和政治家,他的一生充满传奇色彩。作为“唐宋八大家”之一,他的诗词豪放洒脱,既有“大江东去”的壮阔,也有“明月几时有”的深情。在书法上,他与黄庭坚、米芾、蔡襄并称“宋四家”。尽管仕途坎坷,屡遭贬谪,但他始终保持着豁达乐观的人生态度,这种精神也深深影响了后世。
这篇《上皇帝书》写于宋神宗熙宁年间,正是王安石变法如火如荼的时候。苏轼以奏议体上书,直陈新法之弊,言辞恳切,意在劝谏君王体恤民情、慎行改革。文章既是政论,也流露了他忧国忧民的情怀。
自唐杨炎废租庸调以为两税,取大历十四年应干赋敛之数,以定两税之额,则是租调与庸,两税既兼之矣。今两税如故,奈何复欲取庸?圣人之立法,必虑后世,岂可于两税之外,别出科名哉!万一不幸,后世有多欲之君,辅之以聚敛之臣,庸钱不除,差役仍旧,使天下怨讟,推所从来,则必有任其咎者矣。
苏轼指出两税已包含庸钱,再另立庸钱是重复征税,并警告后世君主若贪得无厌,必会引发民怨,推究根源,责任者难逃其咎。
自从唐代杨炎废除租庸调改为两税法时,拿大历十四年所有征收的数字,来确定两税的税额,那么租、调和庸,两税都已经包含了。现在两税依旧存在,为什么又想要再征收庸钱?圣人立法,一定会为后世考虑,怎么可以在两税之外,另外再开征一个税目呢!万一不幸,后世有贪欲很多君主,加上善于搜刮的大臣辅佐,庸钱不废除,差役又照旧,使得天下怨恨沸腾,追究它的由来,那么一定有承担这个罪责的人。
先回顾历史(杨炎两税已包庸),指出当下再取庸是重复;然后从圣人立法角度论证不可;接着用“万一不幸”的假设,描绘未来可能出现的恶果(多欲之君、聚敛之臣、庸钱差役并存、天下怨讟),最后指出责任必然有人承担。结构为史实—立论—假设警示。
制定政策要有历史视野,避免重复征收;更要预想人性贪婪的后果,为未来留有纠错空间,否则后患无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