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段节选自《经史百家杂钞》第十三卷奏议,王安石·《上仁宗皇帝言事书》|第 14 段,共 71 段
他是北宋时期一位锐意革新的政治家,也是“唐宋八大家”之一。他主持的熙宁变法,试图通过一系列改革措施来富国强兵,虽然最终未能完全成功,但那份“天变不足畏,祖宗不足法,人言不足恤”的勇气,深刻地影响了后世。他的诗文也独树一帜,简洁有力,充满了对现实的关切与思考。
这是北宋中期王安石写给宋仁宗的一封长信,写于他尚未大力推行变法之前。文章以奏议体裁,系统陈述了对当时社会积弊的忧虑,并提出了改革吏治、培养人才等核心主张,堪称他后来变法的思想纲领。
所谓养之之道何也?饶之以财,约之以礼,裁之以法也。何谓饶之以财?人之情,不足于财,则贪鄙苟得,无所不至。先王知其如此,故其制禄,自庶人之在官者,其禄已足以代其耕矣。由此等而上之,每有加焉,使其足以养廉耻而离于贪鄙之行。犹以为未也,又推其禄以及其子孙,谓之世禄。
“养之之道”包括丰足财物、用礼约束、用法裁断。这里先讲“饶之以财”:给官足够的俸禄,让人不因贫困而贪婪,并设立世禄制度保障子孙。
所谓供养的方法是什么呢?就是使财物丰足,用礼仪来约束,用法令来裁断。什么叫做使财物丰足?人的常情,财物不足就会贪婪卑鄙、苟且获取,无所不为。先王知道这个道理,所以制定俸禄,从平民中做官的,其俸禄已经足以代替他们耕田的收入了。由此等而上之,每升一级俸禄都有增加,使他们能够培养起廉耻之心而远离贪婪卑鄙的行为。即使这样还不够,又推及他们的子孙(世禄),称为世禄。
先总述“养之之道”包含三点,然后单独解释“饶之以财”:从人性贪鄙的根源出发,说明先王如何通过递增俸禄来培养廉耻,最后补充世禄制度。是总分结构中先分说一点,按“问题—对策—补充”的递进顺序展开。
合理的薪酬制度能防止腐败,让人不必为生计而丧失原则;但仅靠高薪还不够,还需要配套的约束机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