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段节选自《经史百家杂钞》第十三卷奏议,王安石·《上仁宗皇帝言事书》|第 34 段,共 71 段
他是北宋时期一位锐意革新的政治家,也是“唐宋八大家”之一。他主持的熙宁变法,试图通过一系列改革措施来富国强兵,虽然最终未能完全成功,但那份“天变不足畏,祖宗不足法,人言不足恤”的勇气,深刻地影响了后世。他的诗文也独树一帜,简洁有力,充满了对现实的关切与思考。
这是北宋中期王安石写给宋仁宗的一封长信,写于他尚未大力推行变法之前。文章以奏议体裁,系统陈述了对当时社会积弊的忧虑,并提出了改革吏治、培养人才等核心主张,堪称他后来变法的思想纲领。
先王以为众不可以力胜也,故制行不以己,而以中人为制,所以因其欲而利道之,以为中人之所能守,则其制可以行乎天下,而推之后世。以今之制禄,而欲士之无毁廉耻,盖中人之所不能也。故今官大者,往往交赂遗,营资产,以负贪污之毁;官小者,贩鬻、乞丐,无所不为。
先王制定政策以中人为标准,引导其欲望;如今俸禄太薄,要求士人保持廉耻连中人都做不到,导致贪污横行。
先王认为民众不能靠强力来统治,所以制定行为标准不以自己为准,而以中人为标准,正是为了顺应他们的欲望并加以引导,认为中人所能够遵守的标准,就可以通行于天下并推行到后世。以今天的俸禄制度,却要求士人不毁弃廉耻,这是中人所做不到的。所以现在官大的,往往互相贿赂、经营私产,背负贪污的恶名;官小的,贩卖货物、乞求贿赂,无所不为。
先讲先王治理原则:以中人为标准、因势利导;再对比当前俸禄薄,使士人难以遵守廉耻;最后用官大官小的具体行为佐证。前后对比论证。
制度必须适应大多数人的能力,过高要求只会导致普遍违规,最终失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