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段节选自《经史百家杂钞》第十八卷传志,班固·《汉书·赵尹韩张两王传》|第 18 段,共 87 段
班固是东汉的史学家和文学家,他花费二十多年心血写成了《汉书》,这部书开创了断代史的先河,与《史记》并称“史汉”。他文采斐然,才华横溢,在中国史学史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。
这大概是东汉班固在《汉书》里写的一篇人物合传,汇集了赵广汉、尹翁归、韩延寿、张敞、王尊、王章等几位西汉名臣的事迹。写法上属于纪传体,聊聊他们的为官之道与人生起伏,意在展现那个时代能吏的风采与无奈。
翁归治东海明察,郡中吏民贤不肖,及奸邪罪名尽知之,县县各有记籍。自听其政,有急名则少缓之,吏民小解,辄披籍。县县收取黠吏豪民,案致其罪,高至于死。收取人必于秋冬课吏大会中,及出行县,不以无事时。其有所取也,以一警百,吏民皆服,恐惧改行自新。东海大豪郯许仲孙为奸猾,乱吏治,郡中苦之。二千石欲捕者,辄以力势变诈自解,终莫能制。翁归至,论弃仲孙市,一郡怖栗,莫敢犯禁。东海大治。
尹翁归治理东海郡,明察秋毫,建立详细档案,执法以儆效尤,最终铲除豪强许仲孙,使东海大治。
尹翁归治理东海郡时明察秋毫,郡中官吏百姓谁贤谁不肖,以及奸邪之人的罪名,他都全部知晓,每个县都有专门的记录账簿。他亲自处理政务,遇到急迫的罪名就稍加宽缓,当官吏百姓稍有松懈时,就查阅账簿。各县的狡猾官吏和豪强,他全都收捕,追究他们的罪行,重者处以死刑。收捕人犯一定在秋冬考核官吏的大会上,以及他巡视各县的时候,不在无事时随便抓人。他有所抓捕时,总是杀一儆百,官吏百姓都心服口服,恐惧而改过自新。东海郡的大豪强郯县人许仲孙奸邪狡猾,扰乱吏治,郡中深受其苦。前任太守想要抓捕他,他总是凭借势力、权力、变诈来解脱,始终没人能制服他。尹翁归到任后,判处许仲孙在集市上处死,全郡震惊恐惧,没有人再敢违犯禁令。东海郡因而大治。
结构为“总—分—例”:先总述治理特点(明察,掌握情况),然后分述具体做法(建立档案、缓急有度、课吏时抓捕、杀一儆百),最后举例(惩治许仲孙,达到大治效果)。
精细掌握情况,执法有策略、有节奏,重点打击典型,能有效震慑违法,促进风气好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