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段节选自《经史百家杂钞》第九卷序跋,马端临·《文献通考序》|第 35 段,共 122 段
马端临是宋末元初的史学家,他编撰的《文献通考》是一部典章制度通史,系统整理了历代政治、经济、文化等制度。这部书与《通典》《通志》并称“三通”,是他对中国史学最了不起的贡献。
这是马端临为《文献通考》所作的序,写于元初。他生活在宋末元初,有感于历代典章制度散乱,便以杜佑《通典》为基础,广搜史料,编成这部典制体通史。序文交代了编纂缘由与体例,意在会通古今、考订沿革。
《禹贡》,八州皆有贡物,而冀州独无之;甸服有米粟之输,而馀四服俱无之。说者以为王畿之外,八州俱以田赋所当供者市易所贡之物,故不输粟,然则土贡即租税也。汉唐以来,任土所贡,无代无之,著之令甲,犹曰当其租入。然叔季之世,务为苛横,往往租自租而贡自贡矣。
古代土贡本相当于租税,但后世末世二者分离,成为百姓双重负担。
《禹贡》中,八州都有贡物,只有冀州没有;甸服有缴纳米粟的规定,而其余四服都没有。解说者认为王畿之外,八州都用田赋所应缴纳的东西去交换所贡的物品,所以不直接缴纳粮食。这样看来,土贡就是租税。汉唐以来,根据当地出产而进贡,没有哪个朝代没有,明确规定在法令中,还说这相当于以贡代替租税。但在衰落末世,统治者追求苛刻横暴,往往租税是租税,贡品是贡品,成为两项负担。
先引《禹贡》说明古代贡即税,再叙汉唐延续制度,最后转折指出末世苛横导致贡税分离,形成对比例证。
税收制度应清晰透明,避免历史遗留的重复征收加重民众负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