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段节选自《经史百家杂钞》第九卷序跋,马端临·《文献通考序》|第 72 段,共 122 段
马端临是宋末元初的史学家,他编撰的《文献通考》是一部典章制度通史,系统整理了历代政治、经济、文化等制度。这部书与《通典》《通志》并称“三通”,是他对中国史学最了不起的贡献。
这是马端临为《文献通考》所作的序,写于元初。他生活在宋末元初,有感于历代典章制度散乱,便以杜佑《通典》为基础,广搜史料,编成这部典制体通史。序文交代了编纂缘由与体例,意在会通古今、考订沿革。
《司马法》:“地方一里为井,四井为邑,四邑为邱,四邱为甸,甸六十四井,有戎马四匹、兵车一乘、牛十二头、甲士三人、卒七十二人。”此调发之数也。教练则不厌其多,故凡食土之毛者,除老弱不任事之外,家家使之为兵,人人使之知兵,故虽至小之国,胜兵万数可指顾而集也。
引用《司马法》说明调发之数,并强调教练多、调发少的道理。
《司马法》说:“方圆一里为一井,四井为一邑,四邑为一邱,四邱为一甸,每甸六十四井,有四匹战马,一辆兵车,十二头牛,甲士三人,步兵七十二人。”这是调发时的数目。教练不嫌人多,所以凡是靠土地生长出的粮食过活的人,除老弱不能任事之外,家家让他们为兵,人人让他们知兵,所以即使很小的国家,能战的士兵上万可以很快集结。
先引用,然后解释这是调发之数,再对比强调教练要多。
平时广泛训练,战时精简调用,既能保持战斗力又不至于过度劳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