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段节选自《经史百家杂钞》第九卷序跋,马端临·《文献通考序》|第 56 段,共 122 段
马端临是宋末元初的史学家,他编撰的《文献通考》是一部典章制度通史,系统整理了历代政治、经济、文化等制度。这部书与《通典》《通志》并称“三通”,是他对中国史学最了不起的贡献。
这是马端临为《文献通考》所作的序,写于元初。他生活在宋末元初,有感于历代典章制度散乱,便以杜佑《通典》为基础,广搜史料,编成这部典制体通史。序文交代了编纂缘由与体例,意在会通古今、考订沿革。
《郊特牲》曰:“礼之所尊,尊其义也。失其义,陈其数,祝、史之事也。故其数可陈也,其义难知也。”荀卿子曰:“不知其义,谨守其数,慎不敢损益,父子相传,以持王公。是故三代虽亡,治法犹存,是官人百吏之所以取禄秩也。”然则义者,祭之理也;数者,祭之仪也。
礼的真正价值在于其内在的义理,而非外在的仪式;只懂得仪式而不懂义理,不过是执事者的技能。
《郊特牲》说:‘礼所尊贵的,是它的义理。如果失去了义理,只罗列仪节,那是祝史们做的事。所以仪节可以罗列,但义理难以理解。’荀子说:‘不懂义理,只是谨守仪节,不敢增减,父子相传,用来侍奉王公。所以夏商周三代虽然灭亡了,但他们的治国法度仍然留存,这就是普通官吏们获取俸禄官位的依据。’那么,义理就是祭祀的内在道理,仪节就是祭祀的外在形式。
先引用《郊特牲》提出‘礼尊其义’的核心观点,并指出只知仪节而不知义理是低层次的行为;接着引用荀子的话,补充说明单凭谨守仪节虽能维持职业传承,却无法理解礼之精神;最后作者总结,明确义理与仪节的区别——义是内在之理,数是外在之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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