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段节选自《经史百家杂钞》第九卷序跋,马端临·《文献通考序》|第 79 段,共 122 段
马端临是宋末元初的史学家,他编撰的《文献通考》是一部典章制度通史,系统整理了历代政治、经济、文化等制度。这部书与《通典》《通志》并称“三通”,是他对中国史学最了不起的贡献。
这是马端临为《文献通考》所作的序,写于元初。他生活在宋末元初,有感于历代典章制度散乱,便以杜佑《通典》为基础,广搜史料,编成这部典制体通史。序文交代了编纂缘由与体例,意在会通古今、考订沿革。
若夫苟慕轻刑之名,而不恤惠奸之患,杀人者不死,伤人者不刑,俾无辜罹毒虐者,抱沈冤而莫伸,而舞文利赇贿者,无後患之可惕,则亦非圣人明刑弼教之本意也。作《刑考》第十七,首刑制,次徒流,次详谳,次赎刑、赦宥。凡十二卷。
若徒慕轻刑之名而纵奸,则违圣人明刑弼教之本意,故作《刑考》以明刑制。
至于那些仰慕轻刑的名声,却不担忧纵容奸邪的祸患,使杀人者不被处死,伤人者不受刑罚,让无辜遭受毒虐的人怀抱深冤无法申诉,而舞文弄墨贪图贿赂的人却没有后顾之忧可以警惕,这也不是圣人彰明刑罚、辅助教化的本意。因此撰写《刑考》第十七,先列刑罚制度,其次徒刑流放,其次审判详慎,其次赎刑和赦免。共十二卷。
先反面论证轻刑之名可能带来的恶果,再正面点明圣人本意,最后说明《刑考》的编排顺序,属于由反到正的递进结构。
治理中不能只追求好名声,而要权衡实际利弊,避免因宽纵而损害无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