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段节选自《经史百家杂钞》第九卷序跋,马端临·《文献通考序》|第 76 段,共 122 段
马端临是宋末元初的史学家,他编撰的《文献通考》是一部典章制度通史,系统整理了历代政治、经济、文化等制度。这部书与《通典》《通志》并称“三通”,是他对中国史学最了不起的贡献。
这是马端临为《文献通考》所作的序,写于元初。他生活在宋末元初,有感于历代典章制度散乱,便以杜佑《通典》为基础,广搜史料,编成这部典制体通史。序文交代了编纂缘由与体例,意在会通古今、考订沿革。
昔汉陈咸言:“为人议法,当依於轻,虽有百金之利,慎无与人重比。”盖汉承秦法。过於严酷,重以武、宣之君,张、赵之臣,淫刑喜杀,习以为常,咸之言盖有激也。窃尝以为劓、耳刂、、黥,蚩尤之刑也,而唐虞遵之;收孥、赤族,亡秦之法也,而汉魏以来遵之。以贤圣之君而不免袭乱虐之制,由是观之,咸言尤为可味也。
引用汉陈咸主张立法应从轻,批评汉以来沿袭严酷刑罚,指出圣贤之君也不免继承乱世暴政,因此陈咸之言值得深思。
从前汉代的陈咸说:“替人讨论法律,应当从轻出发,即使有百金的利益,也要谨慎不要给人加重刑罚。”这是因为汉朝继承了秦朝的法律,过于严酷,加上汉武帝、汉宣帝这样的君主,张汤、赵禹这样的臣子,滥用刑罚、喜好杀人,习以为常,陈咸的话是有感而发的。我个人曾认为:割鼻、割耳、宫刑、刺字等刑罚,是蚩尤所用的酷刑,然而尧舜时代却沿用了它们;收捕妻儿、灭族,是亡秦的法律,然而汉魏以来却沿用了它们。以贤圣的君主也不免继承乱世暴虐的制度,由此看来,陈咸的话尤其值得玩味。
先引用陈咸之言,再分析其历史背景(汉承秦法严酷),然后作者扩展论述:古代圣王也沿袭了蚩尤、秦朝等暴政的刑罚,最后回归陈咸言论的深刻性,属于“引证—分析—评论”的结构。
尊重传统不等于盲目继承旧制,尤其对刑罚等涉及人命的制度,更应保持审慎和宽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