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段节选自《经史百家杂钞》第九卷序跋,马端临·《文献通考序》|第 113 段,共 122 段
马端临是宋末元初的史学家,他编撰的《文献通考》是一部典章制度通史,系统整理了历代政治、经济、文化等制度。这部书与《通典》《通志》并称“三通”,是他对中国史学最了不起的贡献。
这是马端临为《文献通考》所作的序,写于元初。他生活在宋末元初,有感于历代典章制度散乱,便以杜佑《通典》为基础,广搜史料,编成这部典制体通史。序文交代了编纂缘由与体例,意在会通古今、考订沿革。
其馀鸟兽、昆虫、草木、金石,以至童谣、诗谶之属,前史谓之羽虫、毛虫、龙蛇之孽,或曰诗妖、华孽,今所述皆并载妖祥,故不曰妖,不曰孽,而均以“异”名之,其豕祸、鼠妖,则无祥可述,故亦仍前史之旧名,至於木不曲直者,木失其常性而为妖,如桑共生之类是也。
说明对其他类别(鸟兽草木、童谣诗谶等)的处理原则:并载妖祥,统称“异”,无祥可述者仍用旧名,并解释“木不曲直”的含义。
其余鸟兽、昆虫、草木、金石,以至于童谣、诗谶之类,前史称为羽虫、毛虫、龙蛇之孽,或称诗妖、花孽。现在我所叙述的都同时记载妖和祥,所以不称妖、不称孽,而都以“异”命名。至于猪祸、鼠妖,则没有祥瑞可对应,所以仍沿用前史旧名。至于“木不曲直”,是树木失去常性而成为妖,例如桑树和谷树共生之类。
先总说其他类别及前史分类名称,接着说明自己的编撰原则(并载妖祥,统称异),再指出例外(无祥可述者仍旧名),最后举例解释“木不曲直”。结构为总—分—例。
分类时既要有统一原则,也要尊重事实中的例外,灵活处理。